第11章(第3页)
“你说的没错,我的儿子,怎么可能娶一个乡巴佬!!”
在陶初曼的眼里,不是豪门里的人,都是乡巴佬。
何况谢清清还是来自南城。
南城虽然也是个大城市,但说到底还是不如北城。
北城是华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。
还是华国的首都。
可以说,虽然每个城市都有相应的大家族。
但陆家作为北城的顶端家族,基本上等同于是整个华国的顶级豪门了。
陶初曼自然是看不上南城来的小人家的。
而且,谢清清的家庭,在南城也不过就是一个吃穿不愁的小康家庭而已。
要是真的娶了她,自己儿子岂不是降级的厉害?!
想到这,陶初曼的心里更慌了。
她可是等着自己的儿子把陆景珩给拉下来!
现在倒好,什么都还没开始,自己儿子又输在起跑线上了!
这怎么可以!
陶初曼心里一股怒火烧上了心头。
饶绮美知道好友生气了。
她伸出手,拍了拍好友的手臂,说道。
“好啦,你别难过了,这不是还有我和月蕾吗,你放心,我肯定会让谢清清这个平民女,知难而退的!”
饶绮美作为陶初曼的好友,自然知道自己好友心里的痛点。
谁不想坐在当家夫人这个位置呢?
谁愿意永远屈居人下呢?
当初她会嫁给辛志国,就是看中他是家里的独子。
不会有人争抢家族的财产,而且家里也是自己丈夫说了算。